1月14日起郑州对金水区、中原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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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起郑州对金水区、中原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夏邑信息港 张晓梅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金水区、中原区部分区域实行
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21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金水区、中原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金水区以下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沙口路31号院新北小区,三北社区农贸市场。
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京广铁路以西,京广快速路以东,宋寨南街以南,东风路以北区域。
二、对中原区以下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西流湖街道凯旋路社区啟福尚都C01区16号楼、须水街道河东路社区*136号运河上城小区7号楼、桐柏路街道*社区煤仓北街22号郑州工程机械厂家属院36号楼。
以下区域由管控区调整为封控区:
航海西路街道小岗刘村陇海西路98号王府一号小区2号楼。
以下区域由防范区调整为封控区:
航海西路街道啟福花园社区华山路85号卧龙新村小区2号楼。
三、关于19号通告中部分管控区域的补充说明:
2022年1月13日发布的《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2年19号)中对管城回族区部分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具体区域补充为:凌云路(城北路至郑汴路段)两侧,城北路(5、7)号院,商城东里(1、5、8、9、10、11、16、16-1、16-6)号院,凌云路(12、13、14、59)号院,东关东里(42、45)号院,商城东路12号院,以及凌云路联华商贸市场连片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来源:郑州发布